各供应商:
厦门大学水电机房远程监管系统(采购编号:XDZB2017-A-059)原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P9,删除“信息安全资质:原厂商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一级,提供证书”及“为保证设备的可靠性服务,要求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二、原招标文件P23,“★投标文件必须包含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主要投标产品(信息安全运行保障集中管理系统软件平台、嵌入式监控主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网络摄像机、监控服务器)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厂家有效印章。同一型号主要产品原厂家只能授权一家公司进行投标,授权多家公司进行投标将做废标处理,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修改为“★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投标主要产品(信息安全运行保障集中管理系统软件平台、嵌入式监控主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网络摄像机、监控服务器)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三、原招标文件P28,删除“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原招标文件P32,“投标人所提供的信息安全运行保障集中管理系统软件管理平台、嵌入式监控主机、开关状态监测模块、门禁控制器应为统一品牌,全部统一得10分,任意三种统一得5分,任意两种统一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所提供的信息安全运行保障集中管理系统软件管理平台、嵌入式监控主机、开关状态监测模块、门禁控制器与现有平台的兼容性、投标品牌的同一性进行评价,原基本满足要求得1-3分,良好得4-6分,优秀得7-10分。”
五、原招标文件P32、P33,删除“检测报告需盖原厂家公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厦门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