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厦门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厦门大学进口产品采购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拟采购的厦门大学电影学院新大楼专业教学空间进口设备采购项目四进行了论证,现就专家论证意见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限:公示期限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将意见反馈至厦门大学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 0592-218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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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