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服务、积极作为 厦门海关深入我校解读科技创新减免税政策


发布时间:2019-03-27      浏览次数:

近年来,在落实国家“放管服”精神、支持科研创新大背景下,我校与厦门海关先后多次沟通交流、现场调研,在进口科研教学设备减免税工作上创新举措、改进方法,为助力我校“双一流”建设发挥了重要的支持保障作用。3月21日下午,厦门高崎海关副关长林水金及厦门海关关税科、认证科、法律事务科的工作人员一行九人到访我校,就科技创新减免税工作进行解读和交流。学校财务处、科技处、审计处、实验办、各学院、附属翔安医院及外贸代理机构代表60余人参加了本次政策解读会。会议由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副处长王沈扬主持。

作为全国“双创”的前沿阵地之一,我校对于进口科研教学设备的需求不断升级。“十三五”期间,国家为支持科研创新,对包括高等学校在内的10余种主体给予进口税收优惠,这对于我校的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科学研究等方面意义重大。据了解,去年我校进口设备减免税额在厦门市所有享受科技创新减免税政策的单位中列居首位,占厦门关区的56%。厦门海关对我校进口设备减免税给予积极支持,针对我校教学、科研特点开展先行先试、高效服务,近3年来累计为我校办理免税批文900多份。特别是在我校附属翔安医院进口医疗设备免税办理过程中,厦门海关专程赴广州和医院现场进行调研和政策解读,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CT、核磁共振为福建省首例完成减免税申请的大型医疗设备,目前已到货安装并投入使用。

会上,厦门高崎海关林水金首先发言,表示海关高度重视我校的进口科研教学设备减免税工作,期待本次政策解读会能更好地支持高校科技创新。随后,关税科对“十三五期间”科技创新减免税政策及实务进行介绍,重点解读了财关税[2016]70号文、财关税[2016]72号文,明确了科研设备减免税的主体、免征收税种、减免税证明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减免税设备后续管理等内容,并针对医疗设备免税办理进行了详细指导。认证科介绍了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相关知识,强调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海关监管机制;法律事务科就科教单位涉及海关方面的主要法律责任进行提示。

同时,参会人员就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减免税办理主体认定、异地监管办理、进口捐赠货物通关办理等问题与海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希望借此次机会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教学科研进口设备的采购工作。

王沈扬对厦门海关主动深入基层举办政策解读会表示感谢,认为本次解读会将政策条例与实例相结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对于我校进一步做好减免税办理工作、积极培育创新动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希望今后双方能开展更丰富、更深入的交流活动,在更多领域加强对接,形成系统化的合作模式,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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