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下午,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在嘉庚三714室召开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布置会。副处长王沈扬、事务管理科、水电气管理科工作人员及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王沈扬副处长强调,修缮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事关我校教学科研和服务体系建设,意义十分重大。各部门、施工单位需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共同抓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王沈扬副处长进一步提出三个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修缮工程的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二是要加快工程款项结算进度;三是要严把“三关”,即工程进度关、工程质量关、工程增量关。通过科学安排工期、调整各阶段拨款比例、配套奖惩措施等,进一步强化我校修缮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随后,事务管理科袁华玉科长详细解读了《厦门大学修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办法》将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要求具体化、明细化,对施工过程中用水用电、车辆停放、“五牌一图”、围挡设置、垃圾清运、明火作业、高空作业等作出详细规定。此外,我处坚持“奖惩并重、赏罚分明”的原则,对施工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奖惩制度,并就《办法》实施与在场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本次会议是对我校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尽责 担当作为”专题研讨班精神的贯彻落实,是我处狠抓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的深刻体现。我处将与施工单位齐心协力,共同形成安全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坚持文明施工不放松、坚守安全红线不动摇、明确奖罚标准不懈怠,为我校“双一流”建设、“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更大更新的贡献!
(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