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上午,资产处在主楼220召开“重新签订福利性住房租赁合同及第三批保障性住房申报工作专题会”。
目前我校尚有1336户职工租赁学校公房,这些住户原有租赁合同已到期。为促进我校租赁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厦门市公有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公有住房管理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启动本次租赁房合同的重新签订工作。
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要按属地化原则,保持与厦门市政府公布的文件标准一致,本次统一参照厦门市2004年的标准对学校住房租金标准进行调整。为了尽量减少对教职工教学、科研工作的影响,在具体操作上,资产处将分批次进行,并采取分片区集中作业的方式,前往学院现场办理。
另外,会议还通报了高林保障房的申请情况,目前第三批保障性住房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报名时间截止至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