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职工普遍关心的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工作目前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中。
发放在职人员住房货币化补贴是学校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的重要举措法。为了确保货币化补贴工作如期完成,及时把补贴资金发放到教职工账户中,资产处已于上学期末正式开展该项工作,本学期一开始就抽调人力,组成专门工作小组,组织力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据房产科介绍,补贴发放工作过程分为调查表收取、资格初审、厦门市查档、网上登记、公示、厦门市审批、签订预支协议、财务处入账、下发支取通知书等阶段,目前正在进行的是资格初审及厦门市查档工作,扣除一部分已全额享受住房优惠政策的职工,预计我校将有3000多名教职工可享受到该项补贴。补贴资金的及时发放,将为这些教职工解决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提供资金帮助。
在职人员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工作是学校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补贴发放对象为我校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或已享受住房优惠政策但优惠住房面积未达本人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的在职事业编制人员及2009年1月以后退休的事业编制人员,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300元。资产处将严格政策,讲究方法,合理、有效、稳妥地安排各项工作,做到各环节不脱节、不出错,按照“分批发放,成熟一批发放一批”的原则,争取在校庆前发放第一批住房货币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