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就在职教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及周转房管理等有关文件征询意见


发布时间:2010-01-19      浏览次数:

1月18日上午,学校召开征询意见会,就《厦门大学在职教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厦门大学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校六届教代会各代表团团长、教职工住房与物业管理民主监督委员会委员及部分教代会代表说明情况、征询意见。副校长赖虹凯出席会议并讲话。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林永生主持会议。

资产处处长陈光首先就以上两份文件有关情况做了说明。经过学校多方努力和积极争取,目前,由教育部、财政部划拨的我校在职教职工住房货币化所需经费已到账,分配工作马上展开,争取在4月份发放完毕。我校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或已享受住房优惠政策但优惠住房面积未达本人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的在职事业编制人员都在本次分配对象内。2009年1月以后退休人员也按照此办法参与分配。住房货币化补贴按照教职工个人住房面积控制标准内每平方米1300元的标准进行分配。

与会人员就以上两份文件进行讨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会议原则上通过了《厦门大学在职教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

赖虹凯在讲话中指出,在职教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关系着教职工切身利益,全校各单位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好事做好,把分配前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做好,希望各单位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首先要认真研读有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把握好各项政策;其次要把宣传工作做足做到位,确保每位在职教职工都能准确理解文件精神和具体政策;第三要认真落实各项责任,培训好相关人员,建立完善相关的分配流程和措施,处理好分配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真正做到各项工作不脱节、不出错。

(陈 浪)厦门大学党委宣传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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